员工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个人资料(2016年8月)

员工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个人资料(2016年8月)

一、女职工申请办生育保险待遇时,经办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单》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第一、二页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或者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

3、《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4、分娩住院发票原件及收费汇总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5、出院记录及出院小结、剖腹产的要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6、女方身份证(正反面)和兴业银行社会保障卡(无社保卡的提供工行或兴业银行人工柜台的存取款凭证)复印在同一张A4一份。(加盖公章)

二、男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时,除以上1-5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女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男方身份证(正反面)和兴业银行社会保障卡(无社保卡的提供工行或兴业银行人工柜台的存取款凭证)复印在同一张A4一份。(加盖公章)

社保联系电话:8213259   822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