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关于做好2016年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年度计息结转及相关业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6

市区各参保单位:

为认真做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月记账工作,确保2016年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年度计息结转工作准确、及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数据的核对工作

各参保单位从201711日至2017330日,可直接登陆三明市社保中心网站(www.smsic.cn)、优征通或登录宝,下载并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本单位2016年1至12月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并与本单位当年缴费的银行凭证进行核对,参保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30),最高缴费基数不超过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14301元/月)。缴费数据核对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到市社保中心业务审批科确认盖章;如若缴费数据不一致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向地税机关申请修改或调整,待数据核对正确后再按上述方法操作。逾期未办理缴费数据核对工作的参保单位,我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将自动暂缓办理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各项业务。

二、      个人账户计息结转工作

参保单位将核对无误并盖章的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明细表送市社保中心归档后,市社保中心业务审批科即时完成参保单位2016年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年度计息结转工作,并通过12333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参保职工2016年度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信息。

三、其他事项

1、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业务科室对各项待遇核定、审核、审批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01711日起各参保单位应在每月20日前向我中心报送当月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和享受工伤待遇的参保人员相关材料,当月20日之后将不在受理参保企业申办退休手续及工伤待遇申请手续。

2、为确保参保职工及时接收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信息,各参保单位应在2017330日前通过登陆三明市社保中心网站(www.smsic.cn)、优征通或登录宝将参保职工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补充完整;参保职工个人也可通过登录“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网站”补充完善本人相关信息。

3、参保职工可以登录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网站实时查询本人缴费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及政策咨询等。

4、对缴费数据核对和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年度计息结转工作有疑问的,可与我中心相关科室联系。(业务审批科:8958583  8958595  8958620   信息科:8958306

 

 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20141212

抄送:各县(市、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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